建设工程计价的含义及基本原理

建设工程计价的含义及基本原理

国通工程造价

一、工程计价的含义

工程计价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工程项目实施建设的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及其构成内容进行预测和估算的行为。工程计价应体现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中提出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全面清理现有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消除对市场主体计价行为的干扰”的原则。工程计价依据是指在工程计价活动中,所要依据的与计价内容、计价方法和价格标准相关的工程计量计价标准、工程计价定额及工程造价信息等。工程计价的作用表现在:

(1)工程计价结果反映了工程的货币价值。建设项目兼具单件性与多样性特点,每个建设项目都需要按业主的特定需求进行单独设计、单独施工,不能批量生产和按整个项目确定价格,只能将整个项目进行分解,划分为可以按有关技术参数测算价格的基本构造单元,即假定建筑安装产品(或称分部、分项工程),计算出基本构造单元的费用,再按照自下而上的分部组合计价法,计算出总造价。

(2)工程计价结果是投资控制的依据。前一次的计价结果都会用于控制下一次的计价工作。具体说,后一次估价不能超过前一次估价的幅度。这种控制是在投资者财务能力限度内为取得既定的投资效益所必需的。工程计价基本确定了建设资金的需要量,从而为筹集资金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当建设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时,金融机构在对项目偿贷能力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也需要依据工程计价来确定给予投资者的贷款数额。

(3)工程计价结果是合同价款管理的基础。合同价款管理的各项内容中始终有工程计价活动的存在,如在签约合同价的形成过程中有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以及签约合同价等计价活动;在工程价款的调整过程中,需要确定调整价款额度,工程计价也贯穿其中;工程价款的支付仍然需要工程计价工作,以确定最终的支付额。

二、工程计价基本原理

(一)利用函数关系对拟建项目的造价进行类比匡算

当一个建设项目还没有具体的图样和工程量清单时,需要利用产出函数对建设项目投资进行匡算。在微观经济学中把过程的产出和资源的消耗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称为产出函数。在建筑工程中,产出函数建立了产出的总量或规模与各种资源投入(比如人力、材料、机具等)之间的关系。因此,对某一特定的产出,可以通过对各投入参数赋予不同的值,从而找到一个最低的生产成本,房屋建筑面积的大小和消耗的人工之间的关系就是产出函数的一个例子。

投资的匡算常常基于某个表明设计能力或者形体尺寸的变量,比如建筑面积、公路的长度、工厂的生产能力等。在这种类比估算方法下尤其要注意规模对造价的影响。项目的造价并不总是和规模大小呈线性关系的,典型的规模经济或规模不经济都会出现。因此要慎重选择合适的产出函数,寻找规模和经济有关的经验数据。例如生产能力指数法就是利用生产能力与投资额间的关系函数来进行投资估算的方法。

(二)分部组合计价原理

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已经确定,常用的是分部组合计价法,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可以分解为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任何一个单项工程都是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所组成。作为单位工程的各类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仍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实体,还需要进一步分解。单位工程可以按照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分解为分部工程。分解成分部工程后,从工程计价的角度,还需要把分部工程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加以更为细致的分解,划分为更为简单细小的部分,即分项工程。按照计价需要,将分项工程进一步分解或适当组合,就可以得到基本构造单元了。工程计价的基本原理是项目的分解和价格的组合。即将建设项目自上而下细分至最基本的构造单元(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采用适当的计量单位计算其工程量,以及当时当地的工程单价,首先计算各基本构造单元的价格,再对费用按照类别进行组合汇总,计算出相应工程造价。

1.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的计算。

(1)单位工程基本构造单元的确定,即划分工程项目。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主要是按工程定额进行项目的划分;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主要是按照清单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清单项目进行划分。

(2)工程量的计算就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就不同的设计文件对程实物量进行计算。工程实物量是计价的基础,不同的计价依据有不同的计算规则规定。目前,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两大类:

1)各类工程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

2)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算规则。

2.工程组价

工程组价包括工程单价的确定和总价的计算。

(1)工程单价是指完成单位工程基本构造单元的工程量所需要的基本费用。工程单价包括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

1)工料单价仅包括人工、材料、机具使用费,是各种人工消耗量、各种材料消耗量、各类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与其相应单价的乘积。用公式表示:工料单价=∑(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2)综合单价除包括人工、材料、机具使用费外,还包括可能分摊在单位工程基本构造单元上的费用。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又可以分成清单综合单价(不完全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完全综合单价)两种:清单综合单价中除包括人工、材料、机具使用费外,还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全费用综合单价中除包括人工、材料、机具使用费外,还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综合单价根据国家、地区、行业定额或企业定额消耗量和相应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以及定额或市场的取费费率来确定。

(2)工程总价是指按规定的程序或办法逐级汇总形成的相应工程造价。根据计算程序的不同,分为单价法和实物量法。

1)单价法。单价法包括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①工料单价法。首先依据相应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项目的工程量,其次依据定额的人、材、机要素消耗量和单价,计算各个项目的直接费,汇总成直接费合价,最后再按照相应的取费程序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汇总后形成相应工程造价

②综合单价法。若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完全综合单价),首先依据相应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依据相应的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然后用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并汇总即可得出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后再按相应的办法计算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汇总后形成相应工程造价。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中规定的清单综合单价属于不完全综合单价,当把规费和税金计入不完全综合单价后即形成完全综合单价。

2)实物量法。实物量法是依据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即工程量计算规则,先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然后套用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计算人、材、机等要素的消耗量,再根据各要素的实际价格及各项费率汇总形成相应工程造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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