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砖、砌块、 砂、石、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建筑工程砖、砌块、 砂、石、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国通工程造价

 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砌体工程所用砌墙砖应有出厂合格证,其外观检验、强度检验数据及结论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烧结普通砖》GB/T5101、《烧结多孔砖》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和《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标准的要求。

(2)进场的砌墙砖应按规定取样检验,并提供强度检验报告。

(3)砖检验报告应按质控(建)表4.1.3.3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砌墙砖试验方法》GB2542规定,加气砼砌块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11969规定。

(4)砌墙砖应以同厂家、同规格3.5万~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的按一批计算,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每批按标准规定抽取一定数量做有关项目的检验。

 核查办法

(1)核查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砖的强度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砖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用砂、石及砂浆用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同时砼用砂、石还要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要求。

(2)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要求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3)砂、石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4-1~2填写,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方法应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和《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规定。

(4)砂、石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检验,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5)每批砂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如对其它指标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使用新产源的砂时,应由供货单位按《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6)每批石子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含量检验,高强度等级混凝土石子应有压碎指标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它指标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用新产源的石子时,应由供货单位按《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核查方法

(1)核查砂、石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用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泵送剂》JC47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凝土膨胀剂》JC4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标准的要求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用于防水工程中的外加剂还应同时符合《建筑防水材料应用技术规程》DBJ13—39标准中对外加剂的要求。

(2)凡属工程使用的外加剂,必须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进行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单。

(3)外加剂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填写,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方法应符合产品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4)混凝土配制应根据混凝土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通过试验确定使用外加剂的品种与掺量。

(5)进场的外加剂应同时附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还必须提供有效的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对首次使用的外加剂或使用间断三个月以上时,厂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经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相应调整配合比。

(6)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应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进行检验,每一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同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7)砂浆、砼防水剂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进行检验,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8)砼膨胀剂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进行检验。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进行。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

(9)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钢筋砼结构中,若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时,砼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10)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外加剂应有专项性能检验报告。

 核查办法

(1)核查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外加剂的品种性能指标是否与应用要求一致。

(2)对照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一致。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2)外加剂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使用的各种外加剂,未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4)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5)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用量不符。

工程概算中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

欢迎转发、收藏!工程造价资料,联系我们免费领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