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在招标投标中需要注意的范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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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小伙伴在招标投标当中会有很多的疑问,今天国通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些招投标中的知识点,希望能对大家有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20年现在国家推广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以及投诉与处理等方面内容,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

1.招标范围和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2)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这里国通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了招标范围和方式,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操作需要注意的行为规范,希望大家在实际的操作中注意当中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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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国通小编提醒大家: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据不同地区,有一些业务的增加及浮动,价格也可做相对调整。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工程概算中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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