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计价特点、管理体制

工程造价的计价特点、管理体制

国通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的计价特点

建设工程造价具有单件性计价、多次性计价和按构成的分部组合计价等特点。

(1)单件性计价。建设工程是按照特定使用者的专门用途、在指定地点逐个建造的。每项建筑工程为适应不同使用要求,其面积和体积、造型和结构、装修与设备的标准及数量都会有所不同,而且特定地点的气候、地质、水文、地形等自然条件及当地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因素必然使建筑产品实物形态千差万别。再加上不同地区构成投资费用的各种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差异,最终导致建设工程造价的千差万别。所以,建设工程和建筑产品不可能像工业产品那样统一地成批定价,而只能根据它们各自所需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量逐项计价,即单件计价。

(2)多次性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是一个随着工程不断展开而逐渐深化、逐渐细化和逐渐接近实际造价的动态过程,不是固定的、唯一的和静止的。工程建设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投资、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依据一定的计价顺序、计价资料和计价方法分别计算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以防工程费用超支。

(3)分部组合计价。建设工程造价包括从立项到竣工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组成内容十分复杂,只有把建设工程分解成能够计算造价的基本组成要素,再逐步汇总,才能准确计算整个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指对工程造价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它是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有关造价管理主体的确立,各类造价管理制度的制定,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处理,工程造价的调控方式,有关造价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的划分等内容。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它必须依据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通过市场的价格信息和竞争机制,引导资源合理流动,从而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结果。价格是市场经济中的核心问题,它是商品交换或市场存在的基础,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价格机制是价格对生产、消费和供求关系等经济活动的自发调节的过程和方式,是市场机制的主要内容。所以,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

我国的价格改革遵循“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基本原则,建立起多元化的价格决策主体和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价格管理体制,从而建立起合理的价格体系。多元化的价格决策主体包括政府和企业,多种价格形式则包括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目前,我国各类商品的市场定价已成为主要的价格形式。对于建筑工程价格,1986 年以来,我国的工程价格管理从政府指导价为主、辅以市场调节(“量价合一、国家指导价”)逐步向以市场调节为主、辅以政府指导价(“量价分离、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模式转变,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诸多突破。但为了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还必须注意尽快完善建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尽快由计划价格向市场价格转换。

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措施有:

(1)重视建设前期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加强投资估算的管理,切实发挥其辅助投资决策的作用;加强设计概算的管理,重点发挥其影响设计、优化设计的作用。

(2)确立工程招投标制度,把竞争机制引入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打破政府与企业的依附关系和部门与地区间的条块分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降低工程造价。

(3)建立工程造价从立项到竣工整个过程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区间的界限,实施统一管理。

(4)注重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政府造价管理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建立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多层次价格信息体系,逐步建立地区以至全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

(5)引入国外工程造价管理理论和方法,通过改革现有体制,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尽早与国际惯例接轨。

(6)改变政府职能:一方面改革现行的工程定额管理方式,实行量价分离,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方式;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定价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减少微观干预,将管理重点放在制定相关的标准和法规,加强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以适应市场需要。

工程概算中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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